肇科〔2018〕3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济信息化局、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各战线科技工作者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局现组织开展申报2018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
根据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专项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将实行三公开原则,即申报项目公开、评审分数公开和立项结果公开。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肇庆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的单位。
(二)本次采用网上申报及评审的形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请确保所填资料真实、齐全,所提交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三)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根据我市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具有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学研究活动项目。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需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在申报前应先对本单位将要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要求在申报的项目总数中筛选出90%的项目作为正式申报项目。在提交项目材料时各单位应提交项目申报汇总表,该汇总表应包括正式申报项目和落选申报项目目录。
(五)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是列入市级计划的引导性项目,项目经费类型属于自筹,项目开展投入的所有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备。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
(六)外市单位与本市内单位联合申报时,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市内单位,且实施地应在本市内。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或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申报人账号登录。新用户请点击注册并输入相关资料获得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然后用科研管理员账号创建申报人账号(可设多个申报人)后,即可用申报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注册可于业务上线前进行。
(二)网上填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填写相关材料: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待审核申报书”→审核。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书面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各县(市、区)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其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报送。
2.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两份提交,打印的申报书必须是在系统下载生成的最新版本号的PDF。
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相关附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项目所有完成人近一年社保证明、科技查新报告、可行性报告等,各业务主管部门应重点审查并确保书面附件与上传系统的附件材料一致)的顺序汇总装订。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5时(系统开通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二)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下午5时。
(三)各县(市、区)和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8日。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十楼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26020。
(二)联系人及电话:
业务受理窗口:陈洁 2899835
网络支持:陈建宁2899820
科技服务与管理科:袁文礼 罗小林 2899816
市科技局
2018年4月28日